昨日,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在貴州省黔東南州凱里市龍場鎮“1·13”爆炸案件調查中,已依法對8名公安人員以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其中包括凱里市公安局兩名副局長。(6月10日 新華網)
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主要負責人表示,從案件偵辦情況看,這是一起典型的徇私枉法案件。一些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徇私枉法,明知存在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而包庇、縱容、保護,致使違法犯罪行為未能得到及時有效查處,進而引發重大人員傷亡的刑事犯罪案件,在社會上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檢察機關將嚴查此類事件后的徇私枉法案件。
或許警員的瀆職并不能直接導致此次爆炸案的發生,但如果這些警員能在第一時間將此賭場進行查處,進而就能避免該悲劇發生,在這起爆炸發生后,警員的瀆職脫不了干系。
警察的職責就是保護公眾的人身及財產安全,賭場更是危害社會正常秩序,嚴重影響了很多的家庭,這些司法機關工作人員更應該及時將其關閉,并予以處罰。
然而,在這徇私枉法的背后,為何這些干部明知賭博存在卻包庇、縱容,這背后是否又有著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這些都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查實。
筆者認為,失職瀆職必然要導致腐敗,而腐敗的開始必然伴隨著失職瀆職,他們有著必然的聯系,瀆職的本質就是腐敗。從這些包庇甚至保護中就不難可以看出,一個個漠視人民生命和財產、“拍腦袋”決策蠻干、“拍胸脯”信誓旦旦、“拍屁股”逃避責任的干部就是嚴重的瀆職,其腐敗本質昭然若揭。
這起爆炸案的背后還須一查到底,更要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對違規違紀人員絕不姑息、嚴厲懲處,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以儆效尤。(文/甘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