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也不能干重體力活,家里都靠我媳婦支撐著,孩子還要上學,就指望著這10來萬元錢了。我真的太感謝你們了。謝謝你們。你們都是我們全家的恩人。”申請執行人老楊接過執行到位的12萬元的現金激動得熱淚盈眶。
2010年4月,老楊在做工回家途中被翟某撞傷,構成八級傷殘。后在法院的主持調解之下,由翟某賠償老楊15萬元,翟某先給付3萬元,下余款項年底付清。但翟某沒有守約,而是選擇逃避。執行人員幾次到其家中,只有妻兒在家,沒有任何可供執行財產。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開展以來,法院加大執行力度,于2014年3月26日再次突襲搜查了翟某老家,并在無意間搜到了一封快遞信件。通過查看信封上的郵戳,系從無錫某單位寄出,執行人員立即意識到這很可能是翟某的藏身之地。一旁神色緊張的翟妻也很快將真相和盤托出。
原來,翟某為逃避12萬元的債務,現在無錫某企業打工,還做了個小干部。執行人員立即奔赴無錫,很快找到翟某,并對其工資進行了凍結。同時,向他講解規避執行的后果,尤其是被加入到失信黑名單后,其將在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有心投資創業的翟某立即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并在法官的主持之下,與老楊達成和解協議,一次性將12萬元賠償全部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