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統一登記是一項基本的物權制度,也是市場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在今年兩會上,當時的國務院秘書長馬凱在作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說明時指出,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可以更好地落實《物權法》,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有效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建立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制度,能從制度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并為預防和懲治腐敗夯實基礎。
制度是有效治理的前提,但制度執行的效果未必會符合公眾的全部期待。一方面,不動產登記制度設置的初衷并不是為了反腐,而是為了建立清晰合理、依法管理的現代產權制度。具體到房產而言,全國房產信息聯網工作已經一拖再拖,有關部門也表示今后不會設置查詢端口,所以改革的阻力是否會因新制度的實施而瓦解,仍需拭目以待;另一方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魔咒是否會被打破,也存在未知數。還是以房產登記為例,如果登記是自愿而非強制,那么貪腐官員就可以選擇不登記,或者干脆將房產登記在親友名下,以躲避監督。不動產登記制度要想在更大范圍發揮更多作用,還需要身份認證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相配合。
目前,不動產登記仍主要依賴于身份證。如果像陜西“房姐”龔愛愛那樣,一個人有多個戶口,而且每個戶口都是從正規部門辦出來的,并進入了正規系統內,在系統內被認定為“真”的,那么就可輕松將多套不動產分散到不同戶口名下。登記機構對此很難查出來,統一登記、全國聯網也看不出什么異常。依托這些登記信息進行房地產調控,如征收房產稅等,雖然較此前全國信息不聯網時更有準頭,但依然可能出現一定程度的偏差。只有確保每個人只有一個身份證號、全社會統一的信用記錄能夠聯網,不動產統一登記才不會流于形式,“龔愛愛”式的違法行為才能無處遁形。
但是在反腐的道路上不能盲目依賴不動產的統一登記,只能將此舉措作為反腐的輔助工具。仍舊要將力度大力放在反腐倡廉宣教上面來。其次,積極拓寬人民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使群眾有條件參與。完善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關鍵環節的監督;擴大群眾的知情權,通過黨務公開、政務公開等,將權力運行過程置于“陽光”之下。完善民主評議制度,把評判權交給群眾,最大限度地發揮群眾的民主監督主體作用。再次,必須嚴明以政治紀律為首的“五大紀律”。建設一個干部清正、執政清廉、政治清明的四級黨政領導機關,必須從嚴明紀律切入。最后,執紀執法部門要嚴格辦案,增強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決查處涉及群眾利益、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只有這樣,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得到廣大群眾的擁護和支持,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建設的信念才會更加堅定。
作者:梓山潼水